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太仓市第一中学、太仓市实验中学以及太仓市实验小学关于学校面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面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F2024-CG-JY016
2、项目名称:学校面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 .00元)
其中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 .00元);太仓市第一中学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00元);太仓市实验中学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00元);太仓市实验小学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00元)
4、最高限价:按单价(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5、采购需求:学校面食采购项目(详细单价如下)
序号 |
品种 |
规格/单位 |
备注 |
1 |
鲜湿面 |
5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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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烧卖皮 |
5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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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馄饨皮 |
5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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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饺子皮 |
5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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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货期:2年。(一年一签,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31日起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3、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有效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若有授权)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开标室(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设置。
2、履约保证金:不设置。
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万元~1000万元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3000元,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中标服务费缴纳户名: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太仓支行,账户:512904076410707。
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中标后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份。
5、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太仓市第一中学、太仓市实验中学、太仓市实验小学校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太仓市第一中学、太仓市实验中学、太仓市实验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联系方式:0512-53123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娇 13776182834